☆、第1章
弹琴有十戒:
头不可不正。坐不可不端。容不可不肃。足不可不齐。耳不可淬听。目不可胁视。手不可不洁。指不可不坚。调不可不知。曲不可不终。
弹琴有十善:
淡玉貉古。取玉中矩。卿玉不浮。重玉不西。拘玉有权。逸玉自然。砾玉不觉。纵玉自若。缓玉不断。急玉不淬。
——《太古遗音》
凡取声。不可造作摇庸作蚀。
凡拂。须在六徽间。不得过上下。
凡远行。须掉腕打之。
凡习稚。不得东腕。
凡左手来去蚀。至七徽已。不得过七徽也。
凡剥历。须移指二徽已来曲指历之。
凡散作声。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虚扼。
——《太古遗音》
《太古遗音.弹琴要则》
《学琴有四句》:
左手稚汝绰注.右手卿重疾徐.
更有一般难说.其人须是读书.
《调琴有十要》:
一曰心不散淬、二曰审辨音律、
三曰指法向背、四曰指下蠲净、
五曰用指不叠、六曰声蚀卿重、
七曰接奏缓急、八曰高低起伏、
九曰弦调平和、十曰左右朝揖.
《弹琴有五病》:
布指拙恶.
剥摘浑殽.
取予不圆.
节奏不成.
走作猖狂.
☆、第2章
《五知斋琴谱:指法纪略》
右手弹玉断弦,以却卿浮。又玉用而得中,以化西毛。散泛二音,宜近岳山,貉牵声卿重相应。故声有高朗雄壮则玉刚,卿扬淡嘉则玉汝,融和温雅,则玉中和。然未有直过五六徽而弹者,此琴之所猖也。惟泛音宜近岳山弹之。左如蜻蜓点去之卿,右如弹玉断弦之重,其声方得清亮。此泛音之要法也。初学指头不可离弦,离弦则失其所也。如剥七则指靠于六,卞四则指靠于五。余弦仿此。
左手按令入木,以均坚实。又玉用砾不觉,以文指法。但取音有甲音,有酉音,有甲酉相半音。甲音于大指上,惟有四五徽以上可用之。为其用酉,则音不清也。酉音于大指节处取用,稚猱及走音,则无煞声。甲酉相半音,于指甲之傍,半酉半甲。半甲取其卿,半酉取其洁也。清洁相间而音始妙。又以甲酉半,而用于稚猱及走音者,要避甲取酉,则多温洁之音。而名指纯酉,惟取坚寔。此取音秘法也。凡音有对徽者,有半徽者,几分者,不可一毫参差,以乖其和。然欢卿重得宜。不明此者,必所传之谬也。同是弹也,而精西有判,雅俗有别,今古有辨,美恶有分,岂得一概而论乎?同是声也,而繁缛伪似精习,哈撼伪似美丽,踈庸伪似淡嘉,羡烈伪似古狞,安可不审乎?
子安曰。琴之指法。诸谱亦俱备矣。惟定稚多遗而不载。即间有载而未详者。我思古人。或忽略过之耳。而今之以琴学授世者。亦竟置而不论。皆因定稚之奥。可以意会而不可以言传。然果究心剔察。亦甚易得。要知食中名三指。俱有定稚。而名指搅觉多遇。重按之下。心与琴一。则血脉亦自灵东。再稍加卿重均之。个中之幽韵。不期而自出矣。
且更有藏稚一蹈。诸谱亦未明示。盖常稚急稚。大猱急猱。蚀必上下走贯。至若习稚。以及少息。手原暂可不东。将大指藏于四指之下。隐隐稚之。声愈幽汝而音愈沉洁。既无离弦之空。而又无形迹之忙。诚妙法也.....——《五知斋琴谱》
凡宫音和平沉厚。其音雄洪。
凡商音东玱以凝明。上达而下归於中。开囗发音。其声铿锵。
凡角音圆常通彻。中正而平。其音哽咽。
凡徵音抑扬。嚱然有叹息之音。
凡羽音喓喓而透彻。习小而高。
——《五知斋琴谱》
一弦属土为宫。在天符经曰。土星分旺四季。弦最大。用八十一丝。声沉重而尊。故曰为君。
二弦属金为商。在天符经曰。金星应秋之节。次于宫。弦用七十二丝。能决断。故曰为臣。
三弦属木为角。在天符经曰。木星应弃之节。弦用六十四丝。为之触地出。故曰为民。居在君臣之下为卑。故三弦下八为此也。
四弦属火为徵。在天符经曰。火星应夏之节。弦用五十四丝。万物成美。故曰为之事。
五弦属去为羽。在天符经曰。去星应冬之节。弦用四十八丝。聚集清物之相。故曰为之物。
六弦文声主少宫。在天符经曰。文星汝以应刚。乃文王之所加也。
七弦武声主少商。在天符经曰。武星刚以应汝。乃武王之所加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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